湖州银行税银信易贷产品介绍 湖州银行税银信易贷申请要求
湖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为顺应金融改革,于2010年由湖州市商业银行更名而来,是一家由地方财政、企业和个人参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税银信易贷从申请、授权到审核、放贷,纳税人全程线上操作、银行线上审核,实现银税信贷服务“一次不用跑”,融资用时由传统模式的数天甚至数周缩短至最快15分钟到账,并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有效缓解纳税人燃眉之急,深受广大诚信纳税人的好评。系统试运行以来,已累计授信近3.57亿元,已发放贷款1.62亿元。
1、用途:用于小企业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机器设备和劳务支出等正常合法的*产经营活动。
2、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执行和调整 ,原则上采用浮动利率方式。可根据存款和数比例浮动挂钩,原则上按月结算。
3、贷款期限:贷款以一年以内的短期信贷业务为主,最高额抵押合同期限最长可达3年。
1、借款人年龄20-65周岁,企业及借款人征信良好。
2、企业成立满两年,国标小微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 所属行业或产业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4、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5、 产权清晰,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6、具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业主、股东品德良好,无不良(恶意)信用记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职工基本权益得到保障,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湖州银行税银信易贷提供资料:
1、 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主要自然人股东、合伙人以及主要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财务报表;
4、 企业(或)个人房产、土地抵押(质)物权属证书、主要设备清单和原始购置发票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原件;
5、公司制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借款意见书(非公司制企业可免交),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同意借款意见书,个人独资企业主要家庭成员同意借款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