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胎政策最新消息发布(2024生育险报销最新指南)

博主:74657465 2024-05-05 156 0条评论
摘要: 在南京,女性职工生育是那台可以报销,但是需要满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产后生育险缴费正常,并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等...

在南京,女性职工生育是那台可以报销,但是需要满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产后生育险缴费正常,并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等条件。然后即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收费证明等材料进行报销。生育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等,报销比例因人而异,并且顺产、助娩产、剖宫产等都是定额报销。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使用生育险报销生育相关费用。以下为南京三胎生育险报销指南,可供大家参考。

  1. 1.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 2.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 3. 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1. 1. 参保职工持本人市民卡、结婚证,选择1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同时就诊;

  2. 2. 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职工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进行确认;

  3. 3. 职工完成手术结帐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注意事项: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后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外的妇科和其它疾病的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产前检查费用

  1. 1.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 2. 参保职工在所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产前检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 3. 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分娩医疗费用

  1. 1.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2. 2.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3. 3.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4. 4.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1. 1. 放置、取出宫腔节育器:由90元/例分别调整为200元/例、160元/例;

  2. 2. 妊娠不满12周人工流产,由260元/例调整为400元/例;

  3. 3.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由1200元/例调整为1800元/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报销比例和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政策和标准。